5月9日,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《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》🧢,要求各地各中小摩鑫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🤷🏼♂️,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、語言及網絡等手段,實施欺負、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淩進行專項治理。
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摩鑫👮♂️,包括中等職業摩鑫,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為4月—7月🪰,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;第二階段為9月—12月🪸,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。專項治理預期達到的效果是“加強法製教育,嚴肅校規校紀🌍,規範學生行為🧑🏻🦱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✊🏽,建設平安校園🎼、和諧校園”。
根據上述《通知》的部署🌺,此次專項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。諸如🫶🏻,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淩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⚖️,開展品德🚵🏿、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,邀請公安、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製教育👏🏿🚅,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淩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🛏、措施和方法等♦️。
此外,摩鑫要製定完善校園欺淩的預防和處理製度、措施,建立校園欺淩事件應急處置預案,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淩的職責;要加強校園欺淩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設,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,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淩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🧑🏻💻;各校要及時發現、調查處置校園欺淩事件𓀂,涉嫌違法犯罪的,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▫️。
《通知》特別指出,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淩事件,造成惡劣影響的,將予以通報👩🏼🔬、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。